冀发改能源〔2019〕418号
发布者:河北大业 浏览量:1214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 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有关电力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 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发改能源〔2019〕431号),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大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力度。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标准,从严淘汰关停不达标和服役期满煤电机组。各市要会同相关企业提前谋划,做好电力、热力有效衔接,确保机组按期关停。对到期应实施关停的机组,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将核销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合理整合关停煤电资源。按照《河北省淘汰关停煤电机组容量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冀发改能源〔2017〕1162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淘汰关停煤电机组原则上全部由省统筹安排用于“等容量”替代项目建设,并通过交易容量方式获取经济补偿。

  三、加强规划引导。各市要加强规划引导,及时修编《区域热电联产规划》等相关规划,合理预测热负荷、电力需求增长,充分利用关停煤电机组,谋划布局大型高效热电联产项目及大型支撑电源项目的意见。

  四、报送相关工作方案。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局)会同有关发电企业,结合国家文件要求,认真研究2020年关停煤电机组相关事宜,并于6月30日前将2020年度煤电关停计划和等容量替代方案报送我委。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 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