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市住建〔2019〕169号
沧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沧州市清洁能源供暖(气、电代煤)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全市农村气代煤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双代办:
为有效防范农村燃气取暖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清洁能源供暖(气、电代煤)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12月2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农村气代煤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沧市住建〔2019〕163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及时限节点,决定自2019年12月19日起,对各县(市、区)完善农村气代煤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开工建设的农村气代煤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情况。
(二)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三)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情况。
(四)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落实情况。
(五)气代煤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抽取6个县(市、区),每县(市、区)抽取2个村,每个村抽取5户进行检查。
四、分组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分为2个督导组,每组2人,其中组长1人,专家1人,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青县、沧县、黄骅市。
第二组:东光县、泊头市、献县。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对照检查内容做好迎检工作,对督导组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联系人:王明松 联系电话:8698719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沧州市清洁能源供暖(气、电代煤)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